甘肃纪检监察在西政培训一月的收获与感悟

甘肃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138   发布日期:2019-10-18

  4月10日到5月10日,学员们在西南政法大学已经度过了一个月的时光。从刚开始对重返校园的感慨与回味,到不断地转变角色和调整状态,到现在适应学习节奏和校园生活,各位同学的心态在不断变化,认识也不断深化。随着学习的深入,同学们深感此次培训的必要与及时,看到了自身的劣势和不足,认识到补齐自身短板,有了自己的感受、收获、心得和感悟,明确了自己的努力方向,也对自己以学成的获得感回到工作岗位充满信心。

  班委动态

  5月2日至3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云生受昌林同志委托和省纪委常委会委派,和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厅的同志一起来到西南政法大学,看望期培训班全体学员,检查培训工作并与全体学员座谈交流,听取情况汇报和学员发言,对培训学习提出了“珍惜、思考、立向、致用”的要求。

  为深入学习领会张云生副书记在培训班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5月7日下午,培训班临时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暨班委会,讨论了落实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一是要求每个学员对一个月来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目标和学习计划,定期对账消化,确保三个月的培训取得丰硕成果。二是充分利用重庆本地的红色资源,组织同学们参观、瞻仰革命遗址、纪念馆等,接受革命主义、爱国主义的再教育,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觉悟。三是要求各兴趣小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实施小组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激发学员们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学员之间的交心交流、融入融合。四是要求5个党小组书面向学习委员提交本小组专业性报告题目和报告研究方向、主要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执笔人等。要求50位学员分别向党小组长提交一份书面总结,主要包括近一个月培训的收获、体会和不足,原因分析,下一阶段的学习目标、读书计划和书单、论文选题,以及对培训学习等方面的建议意见等。

  课堂感受

  在一个月的学习中,同学们认真的态度,追问的精神,好学的学风,严格的纪律,得到了老师们的肯定。同学们也在相互交流中,谈论了自己上课的感受。

  有的同学认为,授课内容比较“新”。一方面是观点新,老师们通常会有自己的研究理念和方向,在讲课时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时,总让人耳目一新。另一方面是思路新。为了论证观点,老师会从不同角度去证明自己的观点,也启发了他们从不同视角去思考问题。

  有的同学认为,讲课形式比较“活”。培训的课堂气氛活跃,思想交锋激烈,教学互动积极,对自己理解知识很有帮助。有的课程还有现场演示,如《被调查人心理与讯问对策》中,罗教授通过测试小游戏,让自己看到了突破口供的全新方式,打破了以往的思维局限,对审讯工作有了新的思考。

  有的同学认为,分析讲解比较“深”。各位授课的老师都学识渊博,功底深厚,对每个内容都掰开揉碎了进行讲解,讲解全面深入、精辟透彻,而且语言丰富,通俗易懂。同时,对每个问题都结合具体案例从实务上进行了阐释,使自己在理论和实务层面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有的同学认为,实务模拟比较“实”。在一个月的学习中,模拟小组利用自习时间,开展了四次实务交流微课堂。在交流中,各位长期战斗在办案“一线”的“老手”给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为自己解答了具体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困惑,如:银行查询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安全预案是否单独签报等。提供了一些解决老问题的新办法,如:利用天眼查软件查询所需信息、利用数据库技术分析比对大数据等。也让自己认识到了作为审查调查人员应培养的能力,如:捕捉信息的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和跳跃性思维等。

  学员状态

  学习劲头“足”。在校期间,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全身心投入在学习之中,不懂就学,不懂就问,自觉上自习,听讲座,查资料,看辩论赛,保持了入学时的学习状态。

  自我要求“严”。每个同学对自己要求严格,严格遵守“八项公约”,上课时勤记笔记、发问有序,不看手机,不打瞌睡。外出时,该报备报备,该汇报汇报,在一个月的学习中,没有出现违反“八项公约”的情况,展现了甘肃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精神风貌。

  交心交流“多”。课余生活中,各党小组及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对张云生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强调,对培训班临时党支部召开第四次支委会暨班委会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了研究落实,达成了共识。各兴趣小组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了学员们的活力与灵感,丰富了学员们的校园生活,提升了班级的凝聚力。

  学习收获

  通过一个月的学习、积淀,每位学员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收获。

  一是系统全面的认识。在课程正式开始前,老师都会对课程进行提纲挈领式的介绍,并将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讲解,使同学们对课程的总体内容有了一定认识。

  二是基础知识的夯实。此次培训的课程定位是针对研究生层次的讲授,但也考虑了没有法学基础的同学。授课中,老师既对基本原理进行了通俗的阐释,又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填补了知识空白,深化了认识层次,启发了延伸思考。

  三是理论热点的了解。讲课时,老师不仅会对基础知识进行讲解,也会提出一些理论热点,辨析一些疑难案例中出现的学术争议。这些争议有的是理论层面的争议,如对社会危害性的理论争议;有的是具体案例的争议,如邓玉娇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许霆案的争议等。通过课堂上老师和同学们对各种观点的争论与批驳,使同学们对前沿理论有了一定的认识。

  心得感悟

  作为从离开工作岗位来到这里回炉深造的各位学员,在这次集中学习的过程中,对“学习”有了更深的思考和感悟。

  有的学员说,要“活学”。“活学”就是对所学的法律知识要灵活运用。法律天生具有漏洞、滞后和僵硬性,导致具体个案会出现非正义的结果。所以作为法律人,我们不应该在运用法律时简单僵化地生搬硬套,而是从道德的考量出发,从合理的角度对案件事实灵活地适用法律,以寻求公平正义的结果。

  有的学员说,要“静思”。“静思”就是在学习知识和解决问题中,要自己独立思考,形成个人见解,不能在学习中听之受之。并且要为自己的观点找到理由和依据,通过逻辑推理、举例说明等方式,进行合理论证。

  有的学员说,要“交流”。“交流”就是和别人互相交流看法。因为每个人都有其思维的局限性,考虑分析问题时,总会有盲区;并且每个人思考问题的立场和出发点都不同,思路也各异。所以要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要在思辨中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有的学员说,要“启智”。“启智”就是要及时把自我思考的成果进行总结提炼,真正形成内化于心的属于自己的智慧结晶。同时,学思践悟,外化于行,把成果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检验、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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